2月8日,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疫情防控組發布公告,對隱瞞個人病史、疫情高發地區旅居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或脫離醫學隔離觀察等情形的,除依法嚴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還將納入失信“黑名單”。
《通告》稱,對隱瞞個人病史、疫情高發地區(湖北、深圳、溫州、重慶、廣州等)旅居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或脫離醫學隔離觀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居家隔離觀察對象未按規定擅自離開醫院或隔離場所的;知道和應當知道已感染或與已感染人員有密切接觸,刻意隱瞞不報,故意進入公共場所、與他人接觸或者不配合、不執行防控措施的;巴中市應急指揮部《公告》及工作組《通告》已明確禁止的,除依法嚴格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外,并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相關工作的通知》將其納入“黑名單”,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并記入個人公共信用信息記錄予以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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